关于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立法计划(规章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进行中
征集部门:济南市司法局开始时间:2025-12-30 结束时间:2026-01-09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济南市司法局在广泛征集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并组织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编制了《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山东省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
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A1114 济南市司法局;邮编:250099;传真:51708188;电话:51703062;电子邮箱:jnfzbfgc@jn.shandong.cn。
济南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项目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审议类项目(5件)
1.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济南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3.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4.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二、预备审议类项目(3件)
1.济南市公园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济南市章丘大葱产业发展促进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章丘区人民政府
3.济南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三、调研类项目(7件)
1.济南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废止)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修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修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济南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5.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办法(修改)
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6.济南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现将《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3.《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4.《济南市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办法》
二、编制过程
2025年9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征集2026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的函》,向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征集2026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同时,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广泛征集建议,并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共收到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23件,其中市政府部门申报16件、区县政府申报1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建议4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议2件。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征集到的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所需,立法条件成熟度等因素,吸收采纳项目建议16件,编制形成了《济南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拟定审议类项目5件、预备审议类项目3件、调研类项目7件。
(一)审议类项目。包括制定《济南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改《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二)预备审议类项目。包括制定《济南市公园管理办法》《济南市章丘大葱产业发展促进办法》《济南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三)调研类项目。制定《济南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济南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修改《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济南市小清河管理办法》《济南市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废止《济南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