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5-0024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日期: 2025-11-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 标题: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济南市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6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建议应试人员及时打印成绩单备用,特别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务必打印成绩单以备后续就业所需。)
在济南考区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济南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于工作日期间到济南市司法局现场办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1133室)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山东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济南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4年、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2025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1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注意:网上申请时所选择的“申请地”就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及之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地市。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济南市没有户籍放宽地区,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对于具有202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预计2026年7月初发布)。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注意:1.网上申请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请务必认真核对后填写,此编号如审核不通过需现场修改并补充学历或学位查询结果)、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毕业院校发生更名的,请填写毕业证所载校名,注意要与学习经历栏目内容保持一致。
2.要求填写学籍信息的,须准确填写,除自考类学历取得学籍的具体时间须咨询自考委外,其余学历一般可通过学信网“学籍档案”查询获取个人学籍信息。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信息时,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济南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具体时间请以预约时间为准)
注意: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申请业务
(2)地点:山东(济南)法务中心一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历下区CBD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
2.现场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至2026年3月,居民身份证件不在此有效期内或丢失的,应及时更换或补办。)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请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如查询不到,需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认证报告。适用“老人老办法”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注意:申请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的,须提交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并且学信网可以查询。
①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②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提交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此条仅适用于“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人员)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及学位信息且信息无误的无需提供相关补正材料。)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如提交的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学籍或考籍的时间是在2018年4月28日以后,需同时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原件,用于证明适用“老人老办法”报考条件。
(6)申请人在济南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根据司法部公告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申请人须本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4号公告、山东省司法厅第357号公告执行。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济南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531-51708189、51708793
邮 箱:rmcyhcjfzc@jn.shandong.cn
济南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