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776N/2024-00113 | 主题分类: | 司法,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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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司法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司发〔2024〕1号 | 有 效 性: |
济南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司发〔2024〕1号
各区县(功能区)司法局(司法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济南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济南市司法局将按照“11163”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条主线”,全面担当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济南实践“一个重要使命”,抓实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项重大任务”,实现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平安司法建设“六个新提升”,强化制度、人才、数字“三大赋能”,着力锻造政治信念坚定、纪律作风优良、能力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引领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包挂联系区县制度,树立大抓基层、狠抓落实导向。做好“三化”建设评估验收和集中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市局直属各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各处室)
2.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凝心铸魂”,出台《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大力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党建引领凝心铸魂、聚力赋能质效提升”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机关党建“三张清单”,印发《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压实机关党建责任链条。持续擦亮“党建引领·法润泉城”党建品牌,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构建“1+N”党建品牌矩阵。深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争创“本色家园”示范党支部。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持续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责任单位:市局直属各单位,组织人事处、律师工作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各处室)
3.抓实问题整改。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局直属各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各处室)
二、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4.深化示范创建。深化“六大推进体系”“35+N”创建工作机制,对标中央创建指标,逐项优化提升,高标准组织迎评材料。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指导有关区县、部门做好省级示范创建、实地评估验收工作,培树区县、部门、街镇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责任单位:法治督察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相关单位处室)
5.抓紧抓实迎评工作。推动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迎评工作会议,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创建宣传和社会面动员,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行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十进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责任单位:法治督察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专班、相关单位处室)
三、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上实现新提升
6.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会、济南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推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出台市司法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开展宣讲。(责任单位:秘书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
7.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出台《济南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清单》。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暨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议,持续开展“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部分区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述法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第四届“济南市十大法治人物”“2023年度济南市法治为民实事”评选活动。(责任单位:秘书处)
8.强化法治督察权威。制定《济南市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完善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程序,开展年度综合性法治督察、重大法治事件专项督察。加强法治督察协作,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高质量完成省法治建设考核任务,持续运用“1+5”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建立法治建设相关指标通报制度,抓好对区县、功能区、市直部门的法治建设考核。(责任单位:法治督察处)
四、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实现新提升
9.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加强政府立法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推动出台《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推动修改《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健全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立法处、行政执法监督处)
10.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审核能力。编制202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筹能力。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推进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备案审查处)
11.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质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1+8+1”制度体系,编制市政府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强化对区县、镇街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育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先进典型。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六个一”管理体系,促进法律顾问作用更好发挥。(责任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
12.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出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建强用好全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持续打造“泉执法·慧监督”品牌。落实《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实现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全面推开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解决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处)
13.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流转、监督等配套制度建设,更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做好部分公安类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下放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
14.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探索设立企业复议工作联系点,选聘复议监督员,做好复议应诉案件跟踪回访。强化对区县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促提醒机制、败诉预警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深化“1+3+N”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关于建立并实施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十项机制的意见》,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
五、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实现新提升
15.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工作运行机制作用,扎实做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领域牵头工作。推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泉城明白卡”》,面向企业精准推送,实现惠企政策“更易享”、为企服务“更便捷”、涉企监管“更包容”、护企权益“更有力”。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出台全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严把证明事项源头关口,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责任单位:秘书处、行政执法监督处)
16.法治保障黄河重大战略实施。开展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法治协作“大调研、大走访、大解题”活动,牵头召开沿黄9地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推进会,推动建立省内沿黄地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成立以济南为中心,辐射周边城市的多元调解联盟,加强沿黄区域矛盾纠纷调解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活动,在全市沿黄区县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文化广场、文化长廊,打造黄河法治文化品牌。指导完善起步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入驻。(责任单位:秘书处、立法处、行政执法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
17.法治护航“项目深化年”。出台《法治护航重大项目五大行动十二条措施》,开展制度筑基、优化服务、依法解纷、规范执法、普法宣传五大行动。推动《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对涉重大项目政府协议与涉法事务开通合法性审查“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成立重大项目律师、公证、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调解服务专项行动,开展“项目深化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法治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秘书处、法治调研处、立法处、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行政执法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
六、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上实现新提升
18.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现代化水平。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作用,积极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分中心试点,拓宽特定群体公共法律服务获取途径。(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9.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高标准推进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建设,构建“核心产业+关联功能+平台驱动+衍生配套”泛法务产业生态。招引集聚一批知名律师事务所,培育高端法律人才。持续开展公证参与二手房“带押过户”、公证参与不动产“带封过户”。丰富“公证+”联办模式,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探索司法鉴定机构参与诉前纠纷化解,强化司法鉴定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
20.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支持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引进来”,鼓励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吸引国(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代表机构。加快培育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组建市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业务委员会、涉外争议解决委员会,设立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市涉外法律服务热线。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自贸区济南片区调解室”“中日韩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壮大发展,打造济南商事调解品牌。开展济南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对上争取高规格课题立项。(责任单位:市法治研究中心、律师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
21.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律师执业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就更多业务类别出台行业普遍适用的指导意见,充实完善执业标准体系。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两结合”管理模式,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济南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换届。(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
2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万件。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优化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管机制,深化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体系完善创新。持续丰富“温暖法援”品牌内涵,打造“小荷法援”妇女儿童维权品牌,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扩大志愿法援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23.提升12348热线及涉法信访案件法律服务水平。优化“双号并行、专家座席”服务模式,深化“一线解答,四方调解,多元支撑”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热线服务从线上向线下延伸。推动律师参与接待、解答、调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多渠道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加强对热线、信访值班律师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
24.积极助力司法公正。加快推进法考基地建设,做好济南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抽选、考核、奖惩、履职保障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整体履职能力。监督指导各区县司法局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七、在提高普法与依法治理实效上实现新提升
25.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行动,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等主题宣传活动,构建“全时+全域”立体普法新模式,擦亮“泉晓法”新媒体普法品牌。继续推出普法脱口秀《就是这么简单》系列节目及法律对话类节目《148说》,举办第二届普法脱口秀大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建立“数据公开、清单管理、履职评议”普法履职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制度,推动建设专门矫治学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富有泉城特色的普法阵地,实现一街镇一特色、一区县一品牌。(责任单位: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6.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八、在强化平安司法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27.持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健全“1+5”大安全工作体系,开展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年”活动。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扎实做好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健全责任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有效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加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配合实施与“法律战”相关国防动员工作。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单位:市局直属各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监狱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市局各安全工作专班)
28.深化平安监狱、法治监狱建设。加强监狱内部管理,深入开展罪犯行为规范集中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分类分级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加强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机制,完善监狱执法治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办理“减假暂”案件。健全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加强岗位技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罪犯改造质效。持续推进“1+3+1”医联体建设,探索在监狱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单位:济南监狱、济南第二监狱,装备财务保障处、监狱工作处、多元调解促进处)
29.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安全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抓牢监管安全、执法安全和场所安全。开展“逐光车 向阳行”社区矫正业务深化年活动,全面推行队建制等片区化工作机制,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达标创建。深化社区矫正“四方联动”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警示教育、公益活动等基地建设。试点社区矫正“信用+矫正”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探索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处)
30.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指导区县在基层法院、公安派出所普遍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区县“信访事项调委会”全覆盖。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施人民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和分类培训,分级建立健全调解专家库,完成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工作。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年”行动,实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出20个“枫桥式”司法所案例。指导区县全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过渡安置、就业服务和教育帮扶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多元调解促进处)
九、强化三大赋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31.强化制度赋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各方面工作联动联通,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修订印发《济南市司法局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规定》,完善工作运转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规范岗位职责体系和职责任务清单,持续优化司法行政职能配置。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强化任务执行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各处室)
32.强化人才赋能。突出战略储备培养,提高核心专业人员招录比例,做好2024年人员招录工作。深化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建立日常重大行为纪实制度,科学系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建设结构合理、优势明显、支撑有力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建立先进典型储备推荐制度,研究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先进典型发现、培养、选树、宣传一体化、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办法,营造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
33.强化数字赋能。按照数字司法行政“1+1+6+N”总体架构,着力打造“1”个数字司法体系,建设“1”个融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加快“6”大业务领域数字化推进,优化提升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造法治督察考核平台、智慧矫正平台、智慧监狱、“区块链+公证”平台,探索涉外法治应用,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远程会见“一件事”等“N”个应用场景。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办公室、数字司法工作专班、相关单位处室)
34.强化作风改进。学习宣传《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组织“珍惜机关身份 维护机关形象”大讨论,开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理性表达诉求”教育活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打造“法润泉城·清风司法”廉洁文化品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新修订廉政档案,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审核等方式,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