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5-001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2025-06-19 成文日期: 2025-06-19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编号
1540179标题
关于以规范国旗悬挂为契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让法制文明成为泉城的城市底色的建议提案者
李卫国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答复时间
2025-06-19答复内容
李卫国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法治济南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以规范国旗悬挂为契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让法制文明成为泉城的城市底色”提案收悉,现就您提出的“把国旗悬挂的整治活动作为全市‘头等大事’来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类法律的专项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国旗、国徽的升挂和使用的规范、监督管理,关键是注重实效性”等建议,市司法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建立规范国旗悬挂长效管理机制。2015年,济南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在国庆期间悬挂国旗的相关规定,规定每年国庆节期间,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要求,在全市市区主要道路两侧路灯灯杆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每年国庆节前夕,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全市悬挂国旗相关工作,并安排专人对安装悬挂的国旗进行巡查维护,不得有破损、污损现象,同时做好节后国旗回收等工作。2024年9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了18个市政府部门(单位)国旗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协同做好国旗法宣传和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收回管理等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旗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二、加强国旗、国徽普法宣传。2025年4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印发《2025年济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宪法、国旗法宣传等事项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联合制发《2025年度全环境立德树人重点任务清单》,明确79项具体任务,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教育,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每日升挂国旗,每周一及重大节会活动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演讲等活动,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和道德价值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济南战役纪念馆、莱芜战役纪念馆“小小讲解员”系列活动,利用儿童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爱党爱国、尊师重教等主题教育;利用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在各类活动中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热情。
三、严格规范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国旗、国徽的升挂和使用的规范与监督。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国旗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公益宣传、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传播普及国旗知识,部署做好职责范围内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氛围营造的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等工作。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市属教育类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管理等工作,结合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旗法和国旗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对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损毁、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抓好宪法性法律宣传教育,健全宪法学习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宪法“十进”活动,结合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旗、国歌、国徽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国旗、爱护国旗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抓好国旗的规范使用和监督,按照做好国旗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事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分别做好本领域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司法局做好涉及国旗、国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旗法》规定,规范升挂国旗、国徽,保护国旗、国徽的权威性严肃性。
再次感谢您对济南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建议,共同为法治济南建设作出贡献,让法治文明成为泉城的城市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