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公开”栏目或济南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jnssfj.j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1层A区,邮政编码:250099,电话:0531-66608166,电子邮箱:jnssfjbgs@jn.shandong.cn)。
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优服务,助力推进打造法治济南金招牌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派一名局党委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2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济南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执法监督全过程。及时修订完善《济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3.坚持公开为民。以公开为民为导向,将政务公开贯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创新公开形式,举办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群众政务公开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围绕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
1.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做好《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政府规章意见征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召开座谈论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贯穿立法全过程。经专家论证、征求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等执法信息。率先在全省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公示制度,印发《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公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的通知》,指导监督全市32个市级执法部门对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公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公示执法案件16,673,395件。
二是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做好主动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网办率。率先推行“无证明城市创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24个市直部门982项证明事项,印发《济南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率先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建立行政执法不予、减轻、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各级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减轻或从轻处罚25954件,受益主体2.5万家。
三是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公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关于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公证行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司法鉴定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工作的公告》《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有效引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政务服务,有效指导各行业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业务工作。
2.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
2020年,市司法局加强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2件,网络申请7次,全部按时办结,结案率100%。
(三)强化平台建设,规范运营网站新媒体
1.充分利用网络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使用与管理,及时发布济南市司法行政各类信息6000余条,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业务信息等信息公开内容300余条。充分运用各类网络媒体,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内容,全面利用济南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等,积极与群众互动交流,回应群众需求。2020年,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稿348篇,山东司法微信公众号刊发我局稿件44篇,微博推送信息1367条,解答网民咨询587余件。
2.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开展工作。加强与中央级、省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协调联动,与人民网、新华网、法治日报、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重要信息集群发声、同频共振、多维呈现。编印《济南司法行政2019年新闻作品集》。各级新闻媒体发稿共108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348篇,省级媒体266篇,市级媒体466篇。在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会上,市司法局以《讲好司法行政故事 构建有温度的大宣传格局》为题,作为全省5家单位之一进行典型经验交流。
(四)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
1.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维度,推动网络、热线、能动平台提档升级融合发展,拓展延伸实体平台,成立泉城公证处莱芜分部,新设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3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年接听量突破10万件,9台便民法律服务直通车送法服务260余次。持续深化“温暖法援”品牌建设,继荣获司法部一等奖后,“法援在线”智慧管理平台在全省推广,在全市实行“全域受理,全城通办”,累计办理案件14026件,同比增长29.28%。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市统筹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累计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7.5万件。认真做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济南考区考务工作,1.3万人次考生考试圆满顺利,被司法部评为先进单位。
2.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事项,借助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2020年6月16日,市司法局依托市委市政府“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在全国首推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的有关情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10月15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参加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就《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立法情况详细解读。
3.常态化举办开放日活动。为加强与社会各界互动力度,2020年12月2日,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请您来阅卷”开放活动,邀请驻济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民营企业家、市民巡访团、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走进司法行政系统,现场征询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建议,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与政府法治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4.认真办理建议及提案。2020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及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与代表及委员沟通对接,认真办理。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6件,会办件4件;政协提案主办件2件,独办件2件,会办件10件,分办件10件。目前我局对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已全部完成,面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标准化规范化。
2020年,济南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济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事项共13项。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一套规定清晰、内容全面、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 | 0 | 8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0 | 50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2398672.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2 | |||||||
(七)总计 | 1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3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市司法局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针对政务公开整体认知度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够及时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真正在全局范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需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建立定期内容更新机制,确保相关栏目信息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