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5-0026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11-27 发布日期: 2025-11-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2025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5年是全民普法40 周年、“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司法部、省司法厅对宪法宣传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安排,根据上级要求,济南市司法局出台《济南市2025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凝聚法治共识,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化基础,同时结合城市特色打造具有泉城辨识度的普法品牌,推动宪法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决策依据
制定方案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其中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机制、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主要政策依据包括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东省关于法治宣传教育月的工作部署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牢全民法治信仰根基。
(二)提升法治素养。通过系统宣传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增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宪法意识,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夯实法治基础。总结全民普法 40 年来的成效和经验,衔接 “八五” 普法收官与 “九五” 普法谋划,健全 “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机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济南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营造法治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走进群众日常生活,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打造文明和谐的泉城法治环境。
四、重要举措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方案》规划了一系列立体化、接地气的创新举措,避免了简单的口号式宣传,重在引导和体验。
(一)构建全媒体沉浸式宣传矩阵。《方案》不再局限于单一媒介,而是通过整合“报、台、网、端、屏”等多种资源,实施饱和式宣传。从党政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到报纸、电视台,再到覆盖城市公共空间的公交车、楼宇电视,力求构建一个线上线下联动、随处可见、随时可学的宪法学习环境,让宪法精神在市民的日常出行和信息获取中实现“浸润式”传播。
(二)强化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员额法官、检察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将宪法精神内化为公职人员的职业信念和行为准则。这不仅是对宣誓者本人的教育,更是通过庄严的仪式感,向全社会传递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受宪法约束的强烈信号,起到“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效应。
(三)推动普法活动与部门职能深度融合。《方案》鼓励各部门立足本职,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品牌。例如,税务部门的“法税交融”辩论赛,将宪法原则与税收业务知识结合,提升专业人员的法治思维;城管部门的“城管e普法”则利用数字化手段,将法律知识精准送达执法管理的“神经末梢”——工地和商户,使普法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打造互动式、参与式的学习体验。改变过去单向灌输的宣传模式,通过组织线上宪法知识竞答、主题辩论赛、交通安全嘉年华等活动,鼓励市民主动参与、积极互动。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能够有效激发群众的学习兴趣,在亲身体验和思考中加深对宪法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严格遵循上级文件确定的核心要求,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等上级明确的核心宣传事项,统一采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的宣传主题。差异性主要体现在突出济南本地特色与创新实践,融入地域元素,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展“与宪同行筑安澜,幸福黄河济泉城” 特色活动;创新载体形式,推出 “乘公交学宪法”“法税交融主题辩论赛” 等场景化、互动性强的活动;拓展宣传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宣发类法律学习,编印宪法宣传材料等。
六、解读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方式:0531-5170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