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5-0007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日期: 2025-04-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 标题: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责令山东隆道律师事务所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责令山东隆道律师事务所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公告
信息来源:济南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山东隆道律师事务所:

在我市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你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接受年度检查。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你所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20日内接受年度检查考核。逾期仍未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视为自行停办,由司法行政机关收回并注销你所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1708175。


    

济南市司法局

2025年4月9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