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4-00266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 标题: 济南市司法局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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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现已全部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4年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市司法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独办3件,主办3件,分办6件,会办8件。截至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承办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本年度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20件,其中:
优化法治营商工作4件:徐国红、田英莲代表共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提出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优化顶层设计,推动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督促落实营商环境专项法治督察整改;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依法规范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民革济南市委提出的“关于深耕我市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强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
姚芳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强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制度支撑,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强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立法工作5件:李宁代表“关于完善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建议”中提出的“建议立法推动,否则众口难调无法充分解决各自为政的问题”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我市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并专门设置“城市道路管理”“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管理”章节。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工作方向,研究工作制度,提出修改条例的立法建议。
周莹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为修改《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好理论研究。如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该法规的修改程序,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能,坚持开门立法,在审查修改环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途径,全力推进立法工作进程。
荆宝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严惩职业打假人”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监管部门进行立法研判,研究立法空间、立法方向以及立法可行性,同时密切关注国家立法动向。一旦立法条件成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申报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与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立法进程,坚决遏制“职业打假人”恶意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着力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 环境。
张洪广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济南市暴雨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大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并申报年度立法计划,提前介入起草环节,切实摸清当前暴雨预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现实问题,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立法经验,明确立法原则和立法内容,拟定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的管理举措,进一步健全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纵横联动工作机制。
民盟济南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以立法形式推动我市设立地方性节日”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工作经验,加强调研论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相关立法研究。
备案审查工作1件:潘世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免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履职尽责,对起草部门提报的地方性法规修改草案或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全力做好合法性审查(核),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出台实施,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1件:耿国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水平”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出台《济南市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1+3+N”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制定《济南市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将环境资源保护作为专项领域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败诉风险案件预警机制。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2件:王志华代表“关于壮大基层‘法治三员’力量,激活法治化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建议”中提出的“建立街镇法律顾问集约聘用制度、建立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加大基层普法经费支持力度”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征求各区县在落实力量整合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更加优化的村(居)法律顾问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稳妥开展向镇街下放行政执法权力试点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司法局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现基层普法经费动态调整、足额拨付、专款专用。
肖建国委员“关于提高全民防止电信诈骗能力的建议”中提出的“增强法律知识普及”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普法工作要点;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新媒体媒介运用。
律师工作3件:王德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济南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宣传推介。
致公党济南市委提出的“关于建设济南市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推动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政策保障。
程坤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法治供给,强化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服务团建设;加强协调联系,加大与市工商联、市民营经济局的沟通协调,用好调解与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严把证明事项源头关口,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消除企业“证明烦恼”。
多元调解促进工作3件:王志华代表“强化基层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提升”中提出的“关于创新基层调解工作队伍培训制度,整合律师力量和培训方式”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大市级层面培训基层骨干调解员力度,每年邀请市外知名调解专家和市内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能手做好专题培训;计划建设济南律师博物馆,打造律师行业文化对外展现,宣传法治理念的教育基地。
张克兴代表“关于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中提出的“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普法宣传,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和完善衔接联动机制”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巩固提升村居调委会全覆盖水平,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培育和推动本领域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设立相对应的行业调解组织;持续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举办全市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努力做到矛盾纠纷防范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
王洪新委员“关于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提升服务高层次人才质效的几点建议”中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提升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立法研判,研究立法空间、立法方向以及立法可行性;探索建立更加优化的村(居)法律顾问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保障能力;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司法局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援助工作1件:民进济南市委“关于促进我市‘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中提出的“关于“筑牢老年人消费的‘防火墙’、引导老年人在消费被骗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建议已采纳或解决,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打造法援全覆盖服务圈,开启智慧法援模式,打造便民综合平台,整合律师资源,提高优秀律师参与度;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深化老年人维权专项行动,开展老年人关爱慰问活动。
三、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由市司法局办公室专职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及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各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得到及时有效地办理,确保每一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都有准确、论据充分的书面答复。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职责。围绕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责”职能定位,认真学习研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内容,明确负责办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代表委员提案中所提建议的实际情况,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和落实措施制定等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联络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和联络,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所要表达的意愿,详细询问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答复的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新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对于按计划完成的及时与代表委员通气,对于因为客观原因依然无法解决的也均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委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融会贯通。同时,进一步充分了解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要求,充分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是抓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推动落实,逐项对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限,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承诺的事项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