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76N/2024-0018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司法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3-20成文日期:2024-03-20
标题
关于壮大基层‘法治三员’力量,激活法治化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建议建议者
王志华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答复时间
2024-03-20答复内容
王志华代表:
前期收悉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25号代表建议办理单,您提出“壮大基层‘法治三员’力量,激活法治化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的建议”。您的建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结合市司法局职责,现对建议中提到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第一点建议“建立街镇法律顾问集约聘用制度,提升‘审查专员’专业性”的答复。
2018年,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村(居)法律顾问主要任务是服务村(社区)组织和干部群众。2020年,济南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方式进一步优化,鼓励采取“一个顾问团队负责一定区域”方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
近年来,各区县纷纷采取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作用,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设立乡村振兴法治专员开展 “法治专员护航千村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将街镇司法所、村(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街镇政法力量整合在一起联合开展法治服务,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下步我们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积极征求各区县在落实力量整合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更加优化的村(居)法律顾问机制,既要为基层组织提供更加全面的法治保障,同时也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针对您所提第二点建议“建立街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提升‘执法专员’综合性”的答复。
建议中关于“基层执法力量匮乏、综合性不足、执法权限限制”等问题较为普遍,符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所提意见具有针对性,与我市目前全力开展的向镇街赋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工作是一致的。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执法人员严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把执法过程以案例情景教学方式搬上讲台,提升培训的实战性。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共排查发现行政执法问题308项,并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保障能力。
下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格贯彻《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实施细则》的规定,自2024年起,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安排2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申领证件的考试频次,及时让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加入到执法队伍中来,不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既抓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又抓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组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以及跨部门联合培训,提高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法律素养,2024年拟对55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对2000余名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向镇街下放行政执法权力试点工作。目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市司法局将会同市编办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根据镇街的实际情况,选择具备条件区县的街镇开展试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探索解决基层治理中部分部门执法权缺乏、执法依据不完善、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执法权责不清晰、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针对第三点建议“加大基层普法经费支持力度,提升‘普法专员’创新性”的答复。
目前,我市普法经费由三级财政保障实施,市级财政担负年人均不少于0.5元,区级财政担负年人均不少于0.5元,乡镇(街道)担负年人均不少于0.3元,并要求做到单列账户、专款专用。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普法经费不足问题日益突显。
为加大对基层普法经费支持力度,市司法局在印发“八五”普法规划时,明确提出将“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人员系统培训,市级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提升普法业务水平。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并明确规定,“为保障规划实施,各级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加大对基层普法经费支持力度。
同时,2022年以来大力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织开展“乡村普法用法我带头”实践活动,举办全市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市5600余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的培育目标,已培育“法治带头人”5782人,“法律明白人”17412人,共组织开展线下培训676场、法治实践活动3800余场,积极发挥广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基层“普法专员”,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下步,我们将指导督促有关区县司法局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现基层普法经费动态调整、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同时,深入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重点完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日常培训、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基层“普法专员”队伍建设。
济南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