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3-001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4-07 发布日期: 2023-04-0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司发〔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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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法院、司法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全社会普及《人民陪审员法》有关知识,让更多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山东省司法厅会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4月至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完成之时,在全省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现将《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的通知》(鲁司字〔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请将宣传情况,于6月26日前和12月26日前,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司法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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