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76N/2022-0034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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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民营企业法治服务工作。
二、决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民营企业有效流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使企业更有获得感,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收集整理相关民事商事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编制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集中向企业开展宣讲、解读。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围绕企业发展与投资、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等热点,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
(二)提供风险防范化解服务。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围绕法人治理、劳动用工、对外投资、市场交易、产权保护等要素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专业化合规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梳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各类纠纷,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情况,帮助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三)提供权益保障服务。推进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推动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结合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协助企业依法享受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资金激励、技术支持、资本保障、项目承接落地、人才引进等政策,提供全程“贴身”法律服务。对于因政策制定不完善、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免费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咨询服务。
(四)提供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推动实现企业与政府间涉法涉诉事项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针对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方案等,引导企业依法按程序反应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服务行政决策。在涉及惠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制度性文件计划编制、草案起草、咨询论证等过程中,参加由政策制定、兑现部门组织的座谈调研、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必要时,受其委托参与惠企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敏感或有较大影响力涉企事件、现象等,自主开展前瞻性研究,形成书面意见建议交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五、关键词诠释
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一是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学习《条例》,向超过1亿户的市场主体宣传普及《条例》规定和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建营商环境的强大执行力。二是构建“1+N”法规政策体系。《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与《条例》相一致。三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六、解读机构
济南市司法局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51708176